智能交通需求旺盛 多项政策指导市场发展
2019-01-09 中国安防行业网

近年来,我国交通智能化水平正持续提升,互联网与交通融合的步伐也在加快,智能交通已经成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需要突破的重要领域。目前,我国智能交通主要分为三个领域:城市智能交通及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和其他领域智能交通。

2018年,国家政策主要涉及轨道交通、民用航空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以下对几项重点政策进行解析:

  一、交通运输部《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2018年2月1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规定》主要发挥两个作用:第一,《规定》与其他规章共同形成我国民航安全管理的通用性加特殊性要求。即《规定》明确我国民航安全管理的框架和原则性要求,其他规章可在原则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自领域的特点,制定特殊性和细致化的规定。这样,在保持现有管理机制和职责范围不变的情况下,既可为现有规章安全管理内容的完善提供规范,又可为各业务系统制定新的安全管理要求提供具体、统一的框架和依据,从而保证我国民航安全管理规章体系的系统性、一致性,提高规章防范风险的整体效能。

第二,《规定》作为安全管理的综合性规章,与ICAO要求保持一致,吸收国际先进做法和经验,使各业务系统根据《规定》要求,在不改变现有规章适用性和实施权限的前提下,完善相关内容,提高规章的实用性和我国民航规章的国际化水平。

《规定》基于SSP框架,便于中国民航SSP、SMS和安全监管的有效实施,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以下总体思路:

(1)适应民航安全管理发展需要,为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考核和持续监督提供依据和指导。

(2)关于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的详细内容和实施要求、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程序、审核标准和检查单、组织实施及审核结果处理、安全绩效管理实施等要求,将根据《规定》另行制定规范性文件或指南加以规范。

(3)关于安全培训、安全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交换以及事件调查等在其他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已经进行具体规定的,在本规定中只是统一了管理原则或原则性要求,具体要求仍按照各部门规章执行。

二、《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我国轨道交通建设进入白炽化时期,在轨道交通大发展背景下,政策是指路灯。2018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2018年5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轨道交通是当前安防应用的重要领域之一,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全性要求非常高。从广义上说,城市轨道交通配备的安全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通信、隧道疏散、紧急照明、防排烟、灭火、屏蔽门、电子巡查、火灾报警、入侵报警、车站与列车视频监控等,同时还设置了专用的有线及无线通信系统、警用安全保障系统和车辆段、停车场安防系统等,并在车站和重要设施配备了警察、保安、护卫和专业管理人员。这些都是城市轨道交通安防系统的重要基础,能够有效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正常运行。针对安防行业,在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中主要涉及视频监控、门禁及出入口控制、危险品检测及实体防护等几大领域。从安防监控角度来看,这将是一篇浩瀚的市场蓝海。

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通知

2018年6月1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通知。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工作任务包含七个方面、25项具体工作:一是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改革。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加强联合共治;健全防控体系,抓好源头治理;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协同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二是深化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加强职业资格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三是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准入管理,深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四是强化重点领域运输安全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加强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五是提升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专项工程。六是提升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能力。健全联网联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联网联控系统功能拓展应用。七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积极做好主动智能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利用大数据提升决策支持水平,加大交通应急科技应用。

我国幅员辽阔,加之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各地交通环境差异较大,导致我国公路安全隐患比较突出,道路交通事故仍易发多发。因此,近年来公路安防作为基本要求,成为了公路建设重中之重的内容。安防作为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公路建设与维护中扮演者重要角色。

目前我国公路安防建设的四项内容:1.各公路路段外场设施建设:道路视频监控、主线电子警察、应急车道违法抓拍、一车道违法抓拍、车间距违法抓拍、互通匝道卡口抓拍。2.视频事件自动检测系统建设。3.移动指挥车、无人机等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车载全景违法取证系统建设。4.专网建设。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的发布,将有利于安防在道路安全领域的应用,带动产品和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四、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

2018年12月1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安全运行保障,健全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组织对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安装改造。在重点线路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加强安全防范。对驾驶员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提高驾驶员安全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意见》强调,提高桥梁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加强护栏升级改造支撑技术研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彻底整改,提高桥梁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落实综合性交通管控措施,对改造难度大且途经重点路段的桥梁,研究科学调整公交线路或采取公交车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并加强对桥梁上车辆运行情况、驾驶行为的监控,确保车辆通行安全。《意见》要求,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长江航运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有关单位定期会商机制,整合区域性救助基地功能,推进长江干线巡航救助一体化。《意见》指出,要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的宣传和警示告诫,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明确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严格侦办查处。同时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劝导和举报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奖和宣传报道。

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风险长期并存的当下,城市公共交通中,各种硬件设施、人员保障是最基础的,也是必须完善的。在公交系统中重点场站、线路和时段,配备乘务管理人员,跟车加强安全防范;建立与公交站点不断增多、地铁不断延长相配套的警力增长机制,优化警力配置和勤务机制,提高警力覆盖率、群众见警率和治安管控率。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安防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维护城市公交安全已经涉及到各个方面,不仅仅是完善公交车硬件设备,提升公交车人防、物防、技防的建设,同时还需要重视公交车司机的安全,提高每个乘客的安全意识,才能共享平安出行。

伴随着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安全问题也必将再一次升级,进一步加强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建设必将成为社会的共识。其中公共安全防范技术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安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产品及技术的不断革新,已经广泛应用到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建设中。